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伏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0324********05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0324民特45号
案号
(2021)云0324执5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罗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伏林、伏安顺分期向云南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60000元。定于2020年9月20日之前偿还本金1万元、2020年12月20日之前偿还本金1万元、2021年3月20日之前偿还本金1万元、2021年6月20日之前偿还本金2万元、2021年9月20日之前偿还本金1万元;二、伏林、伏安顺于2021年9月21日之前,向云南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自2020年8月21日起至借款本金6万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为10.44%产生的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利息由云南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该行利率与伏林、伏安顺结算);三、谢永于2020年12月20日之前向云南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息23687.91元及自2020年8月21日起至借款本金2万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为10.44%产生的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利息由云南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该行利率与谢永结算);四、若伏林、伏安顺未按约定期限足额还款,云南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本案全部债权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告立即一次性全部偿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罗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3-11
发布时间
2021-04-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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