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2********00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深国仲裁123号 |
案号 |
(2021)粤0306执45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国际仲裁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281208606073】。三、裁决综上,仲裁庭对本案作出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信用卡欠款本金人民币139,980元、手续费人民币5,070元、利息人民币872.89元、违约金人民币2,237.65元(利息、违约金暂计至2019年10月25日,之后利息、违约金按照协议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至本息还清之日止)。(二)申请人有权就依法处置被申请人名下车辆(车辆品牌:宝马牌,发动机号:223pc984,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440033507169)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上述债权,不足部分由被申请人继续清偿。(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1,045元,由被申请人承担。该费用申请人已预交,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11,045元。(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完毕。如果被申请人未按照本裁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19 |
发布时间 |
2021-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