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门市华兴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87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9006民初199号 |
案号 |
(2018)鄂9006执13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门市华兴油脂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清偿原告湖北天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000000元,截止2018年1月4日的借款利息及罚息305662.5元,合计9305662.5元,并按年利率6.175%计算自2018年1月4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及罚息;二、原告湖北天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天门市华兴油脂化工有限公司为借款而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土地登记证号为抵押土地登记证号为天国用(2007)第1404号;抵押房产登记证号为天门市房权证麻洋字第00032133号、00032134号、00032135号、00032136号、00032137号、00032138号、00032139号、00032140号、00032141号、00032142号、00032143号、00032144号、00033164号、00033165号、00042811号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方卫平在原告湖北天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本判决第二项抵押权不能受偿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天门市华兴油脂化工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8-08-27 |
发布时间 |
2018-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鄂9006执1350号 |
立案日期 |
2018-08-27 |
执行法院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9305662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方卫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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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天门市麻洋镇人和街5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