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00384********13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渝0113民初11147号
案号
(2021)渝0113执1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唐鹏欠原告卢开秀借款本金800000元及利息140000元; 二、被告唐鹏定于2020年10月31日前支付原告卢开秀400000元;被告唐鹏定于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原告卢开秀300000元;被告唐鹏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卢开秀240000元; 三、原告卢开秀自愿放弃其他全部诉讼请求。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13452元,减半收取6726元,保全费4520元,由被唐鹏告承担。被告唐鹏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卢开秀(此款已由原告卢开秀垫付,本院不作清退)。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1-01-05
发布时间
2021-04-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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