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红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00225********77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渝0118民初298号 |
案号 |
(2021)渝0118执17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1)渝0118民初298号一、由被告蒋红梅双倍返还原告郭逢海定金 100000 元并赔偿相关费用 10000 元,定于 2021 年 2 月-2021 年 12 月期间每月- 2 -月底支付 10000 元;二、原告郭逢海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3500 元,减半收取 1750 元,由原告郭逢海负担。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自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或捺印后既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时间 |
2021-04-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