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州笑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87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0182民初2546号 |
案号 |
(2017)豫0182执16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郑州笑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郑州嘉骏电动车有限公司货款1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3年3月2日至付款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郑州笑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7-08-03 |
发布时间 |
2017-08-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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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燕攀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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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3号英协花园综合服务楼4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