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杜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302********002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302民初3850号
案号
(2021)鲁0302执2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李攀祥、杜华偿还孙任借款本金100 000元,于2020年10月25日前付20 000元,2020年11月25日前付20 000元,2020年12月25日前付20 000元,自2021年1月起每月25日前付10 000元,直至付清为止(孙任中国农业银行卡号:6228450288066331072);二、李攀祥、杜华在每期还款时支付孙任相应利息:以实际所欠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6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孙任起诉时(2020年9月8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三、如李攀祥、杜华任何一笔款项逾期付款,孙任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且李攀祥、杜华另行支付孙任违约金10 000元;四、案件受理费2 300元,减半收取计1 150元,由李攀祥、杜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4-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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