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华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6********3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72民初628号
案号
(2020)闽72执6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厦门海事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陈华锋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蔡金盾油价补助款34672.5元,并支付相应欠款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12-28
发布时间
2021-04-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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