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昆山卓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55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昆商初字第01940号 |
案号 |
(2016)苏0583执63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昆山卓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汇纬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货款48000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果义务方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的,权利方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于本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案件受理费1240元,减半收取620元,由原告负担25元,被告负担595元。被告负担部分原告已预交,本院不再退还,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并支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6-09-19 |
发布时间 |
2017-0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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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郝志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695548258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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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玉山镇模具路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