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大连圣视茂昌眼镜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158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0202民初9325号 |
案号 |
(2019)辽0202执8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山区嘉视圣视茂昌眼镜店偿还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贷款本金3000000元;二、被告中山区嘉视圣视茂昌眼镜店给付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截止2018年9月21日的借款欠息255674.19元;三、被告中山区嘉视圣视茂昌眼镜店自2018年9月22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给付原告借款利息、罚息和复利;上列一至三项中被告应偿付原告之款项,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付清;若逾期给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被告大连圣视茂昌眼镜有限公司、谢永珍、杨娜、王施然对上述一至三项中被告中山区嘉视圣视茂昌眼镜店应偿付原告之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34210元,由各被告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03-15 |
发布时间 |
2019-03-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辽0202执84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3-15 |
执行法院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40000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施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027515856956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青泥街12号1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