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建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723********00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渝0153民初3410号 |
案号 |
(2019)渝0153执17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重庆市荣昌区悦星水晶饰品厂、董建君应当支付原告荣昌县昌州街道晶鑫纸箱包装厂货款共计54796.90元;此款定于2018年9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18年10月31日前支付20000元,于2018年11月30日前支付余下的24796.90元;二、如被告重庆市荣昌区悦星水晶饰品厂、董建君未按前款约定及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应当从2017年5月1日起以所欠货款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支付利息至欠款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19-04-01 |
发布时间 |
2019-08-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