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文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46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603民初587号 |
案号 |
(2021)皖0603执3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文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松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孟秀兰货款155000元并支付利息5(按照月利率0.53%标准自2018年8月27日计算至付清货款时止);二、驳回孟秀兰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10元,由孟秀兰负担337元,由江苏文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松夫共同负担3373元;保全费1320元,由江苏文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公告700元由江苏文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松夫各负担35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4-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永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12754639134B |
登记机关 |
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铜山新区综合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