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晶晶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802********06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0802民初2602号 |
案号 |
(2021)鄂0802执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高晶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荆门市瑞帮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返还人民币20657元,并赔偿损失4682元,案件受理费44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4-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