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郁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15********1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渝0109民初10685号 |
案号 |
(2021)渝0109执2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郁伟、周将丽于2020年12月15日之前共同支付原告蒲天梅、王琼宇借款900 000元本金及利息,利息从2016年7月16日起,以900 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至付清时止,已经支付的320 000元抵扣利息部分。二、由第三人重庆施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被告郁伟在第三人重庆施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处应得的压覆补偿款和其他债权款项范围内支付上述借款本息。三、案件受理费12 800元,减半收取6400元,由被告郁伟、周将丽负担(此款已由原告蒲天梅、王琼宇垫付,被告郁伟、周将丽于2020年12月15日前支付给原告蒲天梅、王琼宇)。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4-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