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省清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349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103民初4869号
案号
(2021)赣0103执9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江西省清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确认尚欠原告江西天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73个施工升降机的标准节(施工升降机型号:sc200/200b,标准节尺寸大小为:650×650×1508和800×800×1508),并同意于2020年10月30日之前向原告江西天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交付48个施工升降机的标准节,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向原告江西天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交付25个施工升降机的标准节; 二、原告江西天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同意接受上述两种尺寸大小施工升降机的标准节任意一种;三、若被告江西省清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向原告江西天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交付施工升降机的标准节,则原告江西天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被告江西省清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按照1000元/个向原告江西天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折价返还货款,且有权向法院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案件受理费1625元,减半收取计812.5元,由被告江西省清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2-07
发布时间
2021-04-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谭清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30634938770
登记机关
南昌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洛阳路259号南昌商储大厦9楼908、9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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