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东校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224********33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浙0213民初3080号 |
案号 |
(2021)浙0213执7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波奉化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支付申请执行标的1802283.51元及利息,如计付利息详见判决书主文;(2)支付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35215元、执行费20422.84元。(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奉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时间 |
2021-04-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