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汤丽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625********15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鄂0625民初218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6)鄂0625执5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湖北玉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杨剑、汤丽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杜晓丽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谷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16-08-08
发布时间
2016-09-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它规避执行,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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