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洪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522********1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522民初3324号 |
案号 |
(2021)川0522执4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洪杰于2020年1月24日前偿付原告牟德权借款5万元,于2021年1月12日前偿付原告牟德权借款2.25万元,并承担前述借款从2019年11月22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月利率1.5%计付的利息,利随本清。二、被告陈光富对上述借款7.25万元及其按照月利率1.5%计付的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时间 |
2021-04-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