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绥化盛鑫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26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黑0128刑初7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黑0128执2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通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王立东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6月22日起至2021年11月21日止。)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张志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天龙、赵凤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580 049元。被告人王立东、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绥化盛鑫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天龙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通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2-09
发布时间
2021-04-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白青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1200692614387A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经济开发区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