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廖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727********0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491民初19905号
案号
(2021)京0491执3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互联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光速星瑞(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廖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截至2019年12月18日的本金764 949.02元,罚息84 960.66元,合计849 909.68元,并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小微企业快贷借款合同》的约定支付自2019年12月1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01-21
发布时间
2021-04-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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