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依厂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23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012民初1807号 |
案号 |
(2020)苏1012执21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王正华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00元。二、被告山东依厂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王正华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9524.05元。三、驳回原告王正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8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535元,由被告山东依厂物流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已由原告垫付,被告山东依厂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并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2-07 |
发布时间 |
2021-04-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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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徐林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305782301173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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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淄博市临淄区大武路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