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莫建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4********06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307民初1752号
案号
(2021)粤0307执6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惠州市宏羽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湘惠橡胶(惠州)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193743.4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193743.46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11月12日起计至货款清偿之日止);二、被告莫建军对被告惠州市宏羽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四、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五、案件受理费4192元、保全费1494元(追缴)。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4-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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