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燕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582********35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582民初4672号 |
案号 |
(2019)闽0582执88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晋江爱米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井支行借款本金500万元及截至2019年1月20日已欠的利息、罚息、复息78502.83元,并支付自2019年1月21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双方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复息;二、被告晋江爱米母婴用品有限公司不履行上述债务时,原告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井支行有权以被告杨帆、周燕萍提供的抵押物,即址于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240号之一608室的房产【不动产证:闽(2017)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89756-1号、闽(2017)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89756-2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所得价款范围内优先受偿;三、被告杨帆、周燕萍对被告晋江爱米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晋江爱米母婴用品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9-24 |
发布时间 |
2019-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闽0582执887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9-24 |
执行法院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