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221********0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221民初1344号 |
案号 |
(2021)桂0206执1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江东履行(2018)桂0221民初1 34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土地租金74102.8元,案件受理费2782元,合计人民币76884.8元。 2、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4-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