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樊明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628********19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628民初1352号 |
案号 |
(2021)陕0628执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樊明芳自愿于2020年8月25日之前一次性支付原告王淑惠香烟款6080元。二、案件受理费25元,被告樊明芳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4-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