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潘雪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21********02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13民初7978号 |
案号 |
(2020)京0113执97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潘雪松、王丹、李晓岩、李国丽共同偿还原告白海深借款本金420 000元,并支付利息(以420 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0 月12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时间 |
2021-04-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