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文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4222********34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0103民初494号 |
案号 |
(2021)新0103执10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被申请执行人文波,偿还申请人李敬山借款本金500000元、借款利息250000元、案件受理费11300元、公告费390元、邮寄送达费40元,合计为:761730元。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2-09 |
发布时间 |
2021-04-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