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戴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322********28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306民初41454号
案号
(2020)粤0306执318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双方确认截止2020年11月5日被告尚欠原告劳务合同款人民币27165元; 二、原告同意被告分二期还清上述款项以了结纠纷,第一期被告于2020年11月28日向原告支付13500元,第二被告于2020年12月28日向原告支付13665元;三、若被告按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原、被告双方因本案事由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此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再以本案事由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四、若被告未按时且足额支付的,则原告就被告尚未支付的所有欠款及诉讼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240元,由原告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12-16
发布时间
2021-04-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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