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戴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322********28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306民初41454号 |
案号 |
(2020)粤0306执318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确认截止2020年11月5日被告尚欠原告劳务合同款人民币27165元; 二、原告同意被告分二期还清上述款项以了结纠纷,第一期被告于2020年11月28日向原告支付13500元,第二被告于2020年12月28日向原告支付13665元;三、若被告按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原、被告双方因本案事由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此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再以本案事由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四、若被告未按时且足额支付的,则原告就被告尚未支付的所有欠款及诉讼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240元,由原告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2-16 |
发布时间 |
2021-04-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