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鞠明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282********73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282民初10448号 |
案号 |
(2018)鲁0282执38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青岛裕来包装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孙海清借款本金360000元,利息15000元,共计375000元,于2016年11月28日之前付100000元,12月28日前付100000元,余款175000元,从2017年1月份起于每月28日前付30000元,于2017年6月28日前付清。二、如被告青岛裕来包装有限公司有一笔逾期,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剩余的全部欠款。三、被告鞠明涛对上述第一项应付款额负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7430元,减半收取3715元,诉讼保全费2520元,共计6235元,由原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即墨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12-07 |
发布时间 |
2019-05-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鲁0282执3850号 |
立案日期 |
2018-12-07 |
执行法院 |
即墨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