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鞠明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282********73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0282民初10448号
案号
(2018)鲁0282执38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青岛裕来包装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孙海清借款本金360000元,利息15000元,共计375000元,于2016年11月28日之前付100000元,12月28日前付100000元,余款175000元,从2017年1月份起于每月28日前付30000元,于2017年6月28日前付清。二、如被告青岛裕来包装有限公司有一笔逾期,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剩余的全部欠款。三、被告鞠明涛对上述第一项应付款额负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7430元,减半收取3715元,诉讼保全费2520元,共计6235元,由原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8-12-07
发布时间
2019-05-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鲁0282执3850号
立案日期
2018-12-07
执行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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