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夏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429********375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0802民初201号
案号
(2019)鄂0802执4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湖北致和包装印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借款本金14989560.60元,及截至2018年8月28日的罚息964596.59元,贷款期内复利22192.96元,2018年8月29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罚息以未还借款本金14989560.6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8.4825%计算;二、被告余浩、夏军、李琼、沈忠良对湖北致和包装印务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对被告潘迅慧、沈忠良提供抵押的位于武昌区临江大道98号武汉积玉桥万达广场(二期)11栋4层1-20室共20套商务金融用地、办公用房(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见附表)拍卖、变卖的价款在上述第一项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19-03-26
发布时间
2019-09-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鄂0802执433号
立案日期
2019-03-26
执行法院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5976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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