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孟津县白鹤镇福道家购物广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24103********4U9W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322民初2487号
案号
(2021)豫0322执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孟津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孟津县白鹤镇福道家购物广场、被告马文芳、被告马文旭向原告王卫星连带清偿借款4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4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从2020年9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被告未按判决书限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后)3650元,由三被告负担。限三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孟津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1-05
发布时间
2021-04-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马文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10322MA445C4U9W
登记机关
孟津县工商局会盟中心工商所
注册地址
孟津县白鹤镇西街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