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毛建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23********4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106民特532号 |
案号 |
(2021)晋0106执12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诉人毛建峰返还告诉人杨超群借款本金65.5万元,并支付律师费2万元,具体支付方式: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借款本金5.5万元、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借款本金22万元与律师费2万元、2021年1月31日前支付借款本金38万元;二、被告诉人毛建峰按期履行完毕上述款项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时间 |
2021-04-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