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熊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227********87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渝05民终5108号
案号
(2021)渝0113执3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潼南区盛鑫建筑设备租赁站与重庆晨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8日签订的《建设设备租赁合同》于2020年8月21日解除;二、熊波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支付潼南区盛鑫建筑设备租赁站合同解除之前的租金、维护费、逾期付款损失、律师费共计14000元;三、若熊波未按上述约定的时间支付租金等款项,则应按照设备租赁钢管0.03元/米/天、顶托0.5元/套/天的标准继续支付租金至付清之日止;四、熊波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向潼南区盛鑫建筑设备租赁站返还租赁的钢管220.7米、扣件112套、顶托3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1-01-08
发布时间
2021-04-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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