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孔永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2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3224民初277号
案号
(2021)川3224执恢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松潘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告张永虹要求被告孔永栋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15000.00元(此款于2019年7月30日前支付5000.00元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每月30日前支付10000.00元,由被告孔永栋直接汇入开户行为:四川省成都青羊区草市支行,户名为:张永虹,帐号为:6222084402024564040的帐户中),被告孔永栋同意。(若被告未按协议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可对未到期履行给付义务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松潘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4-27
发布时间
2021-04-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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