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孔永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2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3224民初277号 |
案号 |
(2021)川3224执恢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松潘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原告张永虹要求被告孔永栋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15000.00元(此款于2019年7月30日前支付5000.00元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每月30日前支付10000.00元,由被告孔永栋直接汇入开户行为:四川省成都青羊区草市支行,户名为:张永虹,帐号为:6222084402024564040的帐户中),被告孔永栋同意。(若被告未按协议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可对未到期履行给付义务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松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4-27 |
发布时间 |
2021-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