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施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523********009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523民初3095号
案号
(2021)浙0523执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施荣应于2020年10月31日前将春天尚居1幢2001号房屋的空调安装调试完毕(相关设备应符合双方合同的要求)。吴鸣应于2020年11月5日前给付施荣剩余工程款的90%,其余10%作为质保金,如没有使用问题,吴鸣应当于2021年10月31日前给付施荣;如施荣未按上述期限安装调试完毕上述房屋的空调,吴鸣可委托他人对上述房屋的空调进行安装,相关安装费用(除设备款外)(安装费用应由第三方评估确定,相关评估费用由施荣承担)由施荣承担,并承担违约金10000元;诉讼费240元(已减半),由施荣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1-08
发布时间
2021-04-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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