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625********27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1023刑初62号 |
案号 |
(2021)浙1023执12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陈菊秀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与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二、被告人蔡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时间 |
2021-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