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1125********27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1125民初3177号 |
案号 |
(2021)鄂1125执7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浠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曾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张春容借款本金30000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利息以本金30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1月28日起按年利率6%算至款项付清日为止);二、驳回原告张春容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浠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时间 |
2021-04-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