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丘市蓝图包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9********6Q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982民初2908号 |
案号 |
(2019)冀0982执11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任丘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韩晓光、杨巧梅偿还原告任丘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6670元(利息计算至2018年5月14日,以后利息按月息12.50625‰顺延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共计100667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张磊、崔彩红、任丘市蓝图包装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韩晓光、杨巧梅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860元由被告韩晓光、杨巧梅、张磊、崔彩红、任丘市蓝图包装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任丘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3-11 |
发布时间 |
2019-05-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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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82MA07RX6Q1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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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任丘市吕公堡镇张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