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182********11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181民初1976号 |
案号 |
(2021)云0181执4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郭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一欣合伙债务欠款245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本金245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2545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20 |
发布时间 |
2021-04-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