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202********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202民初547号 |
案号 |
(2021)赣0202执1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蒋伟向原告徐圣旺返还借款48200元;二、驳回原告徐圣旺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142元,由被告蒋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时间 |
2021-04-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