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429********00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106民初1179号 |
案号 |
(2021)晋0106执14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郭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苏海云借款本金9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9年2月12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苏海云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02元,由原告苏海云负担15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郭亮负担180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时间 |
2021-04-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