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和静县鑫农秸秆加工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479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新2827民初746号
案号
(2021)新2827执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和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和静县鑫农秸秆加工有限公司向原告衡克礼支付工程款203616元,此款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付清;二、驳回原告衡克礼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162.50元,减半收取4081.25元,由被告和静县鑫农秸秆加工有限公司承担2177.12元,由原告衡克礼承担1904.1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和静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1-11
发布时间
2021-04-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司燕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827584790164Q
登记机关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新疆巴州和静县协比乃尔布呼乡协比乃尔布呼村7组62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