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和静县鑫农秸秆加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47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新2827民初746号 |
案号 |
(2021)新2827执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和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和静县鑫农秸秆加工有限公司向原告衡克礼支付工程款203616元,此款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付清;二、驳回原告衡克礼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162.50元,减半收取4081.25元,由被告和静县鑫农秸秆加工有限公司承担2177.12元,由原告衡克礼承担1904.1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和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4-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司燕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827584790164Q |
登记机关 |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巴州和静县协比乃尔布呼乡协比乃尔布呼村7组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