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明鑫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78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民终1199号
案号
(2021)豫03执1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河南明鑫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王建军工程款13959176.72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以13959176.72元为基数,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起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被告河南明鑫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王建军工程保证金3400000元,支付停工损失费200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以5400000元为基数,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起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2-25
发布时间
2021-04-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攀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007678130664
登记机关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洛阳市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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