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夔文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103********13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105民初2443号 |
案号 |
(2021)浙0105执19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拱墅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夔文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林峰清偿借款本金125000元及利息77500元(计算标准:以借款125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自2017年9月5日起暂计算至2020年4月4日,实际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时间 |
2021-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