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钱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525********34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0525刑初196号
案号
(2021)川0525执7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古蔺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钱江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钱江的刑期自2020年11月24日起至2021年1月23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古蔺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4-08
发布时间
2021-04-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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