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艾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581********168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吉0581民初414号
案号
(2020)吉0581执6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艾丹欠原告贾继贤借款本金22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9月17日起,以12万元为本金,按月息1.5分计算至2019年11月6日止;自2019年11月7日起,以22万元为本金,按月息1.5分计算至借款本息还清时止),上述借款本息于本调解书生效后立即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413元(已减半),保全费1695元,保险费500元,合计4608元,由被告负担,于本调解书生效后立即返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0-05-06
发布时间
2020-05-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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