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丽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824********494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824民初2850号
案号
(2021)浙0824执4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开化路中胜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同意解除编号为9271120190026824流动资金保证借款合同;二、被告开化路中胜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同意返还原告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截至2020年9月14日的利息为22,592.56元,自2020年9月15日起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付至款清之日止),定于2021年2月28日前履行完毕;三、被告谢春峰、江百花、谢春乔、方颖萍、汪丽英、余友林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原告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浙江百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开化县工业园区园一路12号的房地产(证号:浙2016不动产权证0000980号)享有抵押权,有权对上述抵押物进行变卖、拍卖,并对该抵押物变现所得款项在最高额850,000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开化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3-03
发布时间
2021-03-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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