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楚雄正兴包装彩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12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云2325民初 742号 |
案号 |
(2017)云2325执3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姚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人王净、楚雄正兴包装彩印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原告人肖朝永借款本金95万元,并按月利率2%支付从2015年4月13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6900元由王净、楚雄正兴包装彩印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姚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7-10-17 |
发布时间 |
2017-1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7)云2325执368号 |
立案日期 |
2017-10-17 |
执行法院 |
姚安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9500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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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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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南省姚安县栋川镇仁和大石丫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