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葛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724********41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京0108民初33362号 |
案号 |
(2021)京0108执恢9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7)京01民终5531号民事调解书确认的葛志强欠李国武的267万元借款为葛志强和包苏燕共同债务二、葛志强和包苏燕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时间 |
2021-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