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30********0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1725民初1382号 |
案号 |
(2021)川1725执5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唐刚下欠原告邓多江车辆修理费56000元,定于2021年1月31日前支付18000元,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38000元。二、如被告唐刚未按约履行任何一期给付义务,原告邓多江可就被告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执行。三、原告邓多江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200元,减半收取600元,由被告唐刚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时间 |
2021-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